郑州师范学院关于学习贯彻《郑州师范学院章程》的通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5/3/24 9:13:29 来源:郑州师范学院 访问量:(0)
校内各单位:
《郑州师范学院章程》经河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河南省教育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2月31日正式核准、生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核准郑州大学等19所高等学校章程的通知》(豫教政法〔2014〕164号)),现正式发布施行。
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为了推进章程的贯彻实施,保障章程在学校管理和办学实践中切实发挥作用,要求各单位:
一要深入学习宣传章程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章程的宣传、解读和宣讲工作,引导师生员工深刻认识章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制定和实施章程的重要意义,努力在全校形成学习章程,尊重章程,依法依章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要完善章程配套制度。以章程为准则,全面清理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文件,逐步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学校制度体系。
三要抓好章程实施工作。要自觉履行章程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管理的职能,充分保障师生员工依照章程行使权利;要健全章程执行监督机制,学校章程建设委员会和党政办负责监督章程的执行,切实加强执行情况检查和考核,维护章程的权威和严肃性,保证章程的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师范学院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