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3/6/4 16:40:24 来源:发展规划处 访问量:(0)
各相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核查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发规〔2013〕42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任务
1.各相关单位,对所统计的教育事业数据进行复核并逐项认真筛查,结合日常工作,核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主动对本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自查,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归档、审核、签署、交接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核查要求
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部署,确保取得实效。涉及到的有关数据请到档案馆查询。
1.充分认识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依法统计执法宣传力度,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思想,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
2.全面掌握《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发规〔2013〕422号)有关核查工作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严格区分统计误差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区别,讲究核查工作方法,确保核查工作质量。
3.6月18日前,各单位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成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形成自查工作报告。
4.将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等行为作为核查重点;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约谈、督办、限期整改等措施;对有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联 系 人:安静 ;联系电话:0371-65502150;邮 箱:fzghc168@126.com)
附件: 【教发规〔2013〕422号】数据质量核查文件.doc
发展规划处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