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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8/1/22 9:29:14    来源:郑师网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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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获悉,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审批,我校被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取得荣誉证书。这是我校在2015年首次获此殊荣的基础上又一次踏步前进。

全国文明单位,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是我校无比宝贵的重要品牌和无形资产。

2015年,我校全国文明单位首创成功以来,全院师生不自满、不骄傲,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进取姿态不断巩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在文明创建的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在各级文明办的大力支持、悉心指导下,我校以“再创全国文明单位、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龙头,以意识形态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志愿服务开展、校园文化提升、文明创建品牌项目以及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推动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先后荣获“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等多项集体荣誉及“中国好人榜孝老爱亲好人”、“河南省文明教师”、“感动中原十大教育人物”、“郑州市师德标兵”、“郑州市文明市民”等多项个人荣誉。

精神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文明单位创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我们带来了新起点、新动力和新挑战。学校将坚持不懈地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观相结合、与学校内涵建设相结合、与文明校园创建相结合,与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相结合、与有效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相结合,掀起新一轮文明创建的热潮,鼓舞人心,凝聚士气,号召、带领全体师生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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