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章程通过省教育厅核准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5/1/6 10:48:00 来源:发展规划处 访问量:(0)
1月4日,省教育厅网站发布信息,包括我校在内的河南省首批19所高校章程通过核准。
2014年4月教育厅将我校列为章程建设工作试点单位。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章程建设,把制定大学章程作为学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校章程建设自2012年9月启动,历时一年半时间,形成章程(草案)。章程(草案)经过全校师生讨论、研讨会、论证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郑州市人民政府同意,2014年11月底报教育厅核准。
我校章程彰显了学校的办学历史和文化内涵,固化了已有的办学实践和管理经验,完善了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保障了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利的发挥,明确了学校与举办者及社会的关系。经教育厅核准的学校章程共九章、九十二条。包括:序言、总则、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学生、教职工、治理结构、经费资产与后勤、学校与社会、学校标识、附则等,基本涵盖了大学章程应该载明的主要内容。
章程是学校的根本大法,是高等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对于理顺学校与政府、社会以及学校内部各种关系,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和办学自主权,规范学校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水平具有重要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制定学校章程既是我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具体实践,也是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主要内容之一,更是学校在改革发展中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2015年,我校将以发布学校章程为契机,通过各种方式对《郑州师范学院章程》进行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步伐,引导、规范和保障学校健康发展、科学发展。